初中阶段是青少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法律意识培养和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重要阶段。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提升其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和谐、温暖的校园环境,11月13日,固镇三中教育集团许慎校区成功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制报告会暨消防技能实践课。

法治之光照亮成长之路
校园安全,是每位师生共同的责任。活动邀请到了固镇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红岩、庭长刘星、主任王璐,以及固镇三中教育集团校长杨峰、副校长徐蕊、安全办主任王峰莅临指导。本次法制宣传的主讲嘉宾是刘星庭长。

在报告中,刘庭长聚焦“校园欺凌”这一主题,深入剖析了其多种表现形式:不仅包括直接的身体欺凌,还有伤人的语言欺凌(如起侮辱性外号)、隐形的社交欺凌(孤立、排挤同学)以及打破校园边界的网络欺凌。她警示同学们,校园欺凌如同“毒种子”,绝不能让其生根发芽。结合相关法律条例,刘庭长明确指出了欺凌行为可能需承担的民事责任。
这场报告不仅普及法律知识,更是“守护青春、守护正义,守护对生命的尊重”。刘庭长鼓励同学们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用行动传递温暖,共同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安全的校园。

报告结束后,徐蕊副校长作总结讲话。她引用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古训,结合具体案例,深刻阐述了校园欺凌对受害者、施暴者乃至整个集体造成的深远负面影响。徐校长呼吁全体同学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要勇敢站出来,及时向老师和学校举报欺凌行为。她希望同学们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从小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规范自身言行,共同努力建设一个团结、友爱、和谐的班集体,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安全之盾防患于未“燃”
法制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消防实践提升应急能力。活动的第二部分是极具实用性的消防技能“实战课”——灭火器使用教学。
学校特别邀请了专业消防员进行讲解和演示。消防员不仅详细讲解了灭火器的构造、工作原理和正确操作步骤,还分享了日常学习生活中应注意的用火、用电安全知识。在实践操作环节,消防员进行了标准的操作展示,强调关键时刻这些技能的重要性。
生动的讲解和直观的演示让同学们兴趣盎然,不仅学到了专业的消防技能,更绷紧了心中的“安全弦”,让“安全意识”成为每个人的日常习惯。

此次法制报告会与消防技能实践课的有机结合,是固镇三中许慎校区深化校园安全教育的重要举措。活动不仅丰富了学生的法律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更强化了全体师生“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学校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不断夯实校园安全基础,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努力建设更加阳光、安全、和谐的文明校园。
(杨莉娜/文、徐文龙/图)